高醫心臟血管內科醫師朱志生15日晚間接到電話,有心肌梗塞病人等著做心導管。他騎上機車趕回醫院,經過鼓山區博愛路時,一隻橘貓突然從路邊竄出,他閃避不及重摔倒地,隔天下午傷重不治,得年55歲。
妻子調出監視器,看見丈夫倒在路旁的那段時間,有一名單車騎士經過,沒有停車、沒有報警,就這樣騎走了。直到27分鐘後,才有人上前處理。
那名騎士要不要負責?家屬又能爭取什麼?本報專訪長期在高雄承辦車禍求償與勞資爭議的 — 張奕晨律師,一次拆解。
騎過去沒停車,法律上很難辦
答案會讓很多人不舒服:台灣法律沒有要求路人一定要救人。

刑法確實有遺棄罪,但法院解釋得很窄。一般路人要成立,必須做出把人移到更危險地方這類積極動作;單純經過、沒停下來,不在處罰範圍。另一條更重的遺棄罪,只罰本來就有照顧義務的人,例如父母對子女、撞到人的駕駛。
至於肇事逃逸,前提是自己也是事故的一方,而且騎的是動力交通工具。腳踏車騎士如果跟這場車禍毫無關係,兩個條件都不符合。
「道德上可以罵,法律上很難罰。」高雄律師張奕晨說。除非調查後發現騎士其實跟摔車有關,例如從旁擦撞或逼車,狀況才會整個翻轉。
怕救人反被告?法律其實保護你

很多人路過不敢停,擔心扶錯姿勢、CPR壓斷肋骨,反過來被家屬求償。
高雄律師張奕晨指出,為了解除他人急迫的生命危險而出手,只要沒有惡意或重大過失,原則上不用賠;使用AED或施作急救,法律也有免責規定。打一通119,幾乎零風險,卻可能多救回一條命。
趕去救病人途中出事,算職災嗎?
這場意外最讓人不捨的地方,是他正在趕去救人的路上。
高雄律師張奕晨分析,醫師接到醫院召回電話後出門,這段路程跟醫院的指示直接相關,認定為職業災害的機會很高。就算只當作一般通勤,在合理時間、走合理路線發生的事故,同樣屬於職災,只要沒有酒駕、闖紅燈、無照駕駛這類重大違規。
受僱醫師從2019年起納入勞基法。若認定屬於執行職務造成的職災,雇主依法要給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再加上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

半夜被叫回醫院,待命算不算工時?
醫院普遍有on call制度,醫師人在家裡,手機不能關、隨時要能回院。
律師說明,單純在家待命、可以自由活動的時間,實務上多半不算工時;但限制越多,例如規定幾分鐘內一定要到院、不能離開市區,就越有機會被認定為工作時間。半夜一通電話就得騎車衝出門,路上的風險該由誰扛,這起事件讓待命制度再度被拿出來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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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能領哪些錢?至少有4筆

朱醫師是家中經濟支柱,妻子是家庭主婦,3名子女還在讀高中、大學。律師整理家屬可以爭取的項目:
第一,強制險。很多人以為自摔沒有對方就沒得賠,其實騎士本人自摔也在保障範圍,只要沒有酒駕等除外情形都能申請。強制險今年7月才剛調高,死亡給付從200萬元拉到300萬元,這起事故剛好適用新標準,記得2年內要提出申請。
第二,勞保或職災保險。喪葬津貼與遺屬給付,可以選擇按月領年金或一次領。
第三,雇主補償。一旦認定職災,就是前面提到的喪葬費與死亡補償。
第四,團保與商業保險。醫院多半替員工投保團體險,個人壽險、意外險也要一併清查。
「家屬在悲傷中最容易漏掉申請期限,錢就這樣過期了。」律師提醒。
閃避浪貓摔車,能告餵貓的人嗎?
那隻橘貓也當場死亡。網路上有人問,如果牠是附近有人在餵的貓,能不能找餵食者負責?
律師表示,動物造成傷害,要負責的是實際管領牠的人。偶爾放一碗飼料,法院通常不會認定你是飼主;但長期定點餵食、幫忙搭窩、帶去結紮甚至取名字,就有機會被認定為管領人。不過還得證明對方沒盡到注意、跟事故有因果關係,門檻不低。
巷子號誌少,能找市政府國賠嗎?
事故路段號誌較少。律師說明,道路設施若有欠缺,例如坑洞沒補、路燈長期不亮,造成用路人傷亡,可以請求國家賠償。但號誌設多設少,是主管機關依車流評估,少不等於有缺失;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又是突然竄出的貓,國賠成立的難度相當高。真的要走,必須先以書面向機關請求協議,談不成才能進法院。
一名醫師倒在趕去救人的路上。那27分鐘,法律或許罰不了誰,但下一個經過的人,都可以停下來撥一通電話。
【張奕晨律師】簡介
學歷:
高雄中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現職與經歷:
和府法律事務所 — 訴訟律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律師
矯正署高雄監獄 — 外聘講師
【車禍求償推薦 — 張奕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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