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農夫林/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工旅處28日在縣務會議上報告指出,取得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登記之民眾,最高可申請30萬元獎勵金,且可追溯到今年1月1日(含)以後設置的民眾,受理申請期間至今年12月5日或補助經費3600百萬元用罄為止。

由於宜蘭天氣多雨,不見得適合申請太陽能發電,而且住戶也擔心頂樓加蓋的屋頂,屬於建築違規,一旦申請太陽能發電補助,恐遭政府機關開罰。縣府表示,由於這是第1年試辦補助家戶設置,針對加蓋的頂頂都能夠申請獎勵,不會牽扯上違建問題。
工旅處表示,依據「114年宜蘭縣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辦法」,於宜蘭縣轄內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即日就可提出申請,申請者建築物屋頂面積限1千平方公尺以下,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3000元,不足瓩部分不予獎勵,單一幢建築物累計獎勵金不得逾30萬元。如果是連棟建築以「先送先補助」原則,直至補助額滿為止。
工旅處指出,這項補助辦法可追溯到今年1月1日以後已經取得太陽光電設備登記民眾,縣府將直接聯繫通知郵寄申請,而正在興建或未興建者,可併同設備登記作業一併提出申請,有興趣民眾可撥打申請專線洽詢。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屋頂設太陽能光電 宜縣最高補助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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