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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張建強指揮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及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辦林○文等7人涉嫌以「假投資」、「假幣商」手法詐欺及洗錢案,近日偵查終結,檢方已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7名被告提起公訴,並建議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9年不等。
檢方指出,林○文為友○科技有限公司、固○永續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僱用邱○誠、劉○軒、許○州等人協助,並由親屬李○恩、張○菁加入犯罪行列。因林○文與楊○仁有債務糾紛,雙方協議由楊擔任與詐騙集團的「對接人」。詐騙集團先以「持現金購買泰達幣可獲利」等話術誘騙被害人,再將販幣任務「派單」給林○文等人操作。
林○文等人隨後成立「小熊維尼專業幣商」LINE官方帳號,由張○菁擔任客服,安排劉○軒、許○州擔任車手,出面收取現金並與被害人簽署合約,再將泰達幣轉入對方錢包。詐騙集團再以各種理由要求被害人轉幣至指定錢包,完成整套詐欺及洗錢流程。
據檢方調查,林○文等人自始至終共對35名被害人行騙,詐得金額高達9,743萬餘元,其中單一受害人損失超過500萬元者有5人,更有4人受騙金額達1,000萬元。林○文等人除事前擬定應對警方查緝的話術,還要求被害人謊稱「是看臉書廣告來買幣」,企圖營造單純交易假象。
檢方指出,被告到案後均否認犯行,甚至有勾串情節,犯後態度不佳。為確保犯罪所得可追徵,檢方已向法院聲請扣押林○文名下4筆房地產並獲准限制登記。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呼籲,近年詐欺集團透過LINE、臉書、YouTube等社群平台,以虛擬貨幣、偽證券商名義行騙,導致許多民眾蒙受鉅額財損。民眾應審慎評估投資資訊,透過正當管道理財,並與檢警共同打擊集團性、組織性詐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