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墨新聞 Published 2026 年 4 月 27 日 Share 2 Min Read SHARE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不動產,並經辦竣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有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情事,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Share This Article Facebook Copy Link Print Previous Article 五力攜手守護社區法律專車至和美鎮南佃社區服務 Next Article 供身心障礙使用車輛免稅有上限 逾期未繳差額稅款當心受罰 最新消息 什麼是鬼宿木曜日? 藏曆殊勝吉日啟建三紅尊修法 身心靈 2026 年 6 月 13 日 誰在把世界推向第三次世界大戰? 綜合 2026 年 6 月 13 日 捷克國會「雙龍頭」重申支持台灣 贈獅子木雕勉盧市長「勇敢前進」 地方 2026 年 6 月 12 日 登入基隆港四百年紀念 西班牙藝術家靠岸基隆特展 文教 2026 年 6 月 12 日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