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墨新聞 Published 2026 年 4 月 27 日 Share 2 Min Read SHARE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不動產,並經辦竣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有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情事,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Share This Article Facebook Copy Link Print Previous Article 五力攜手守護社區法律專車至和美鎮南佃社區服務 Next Article 供身心障礙使用車輛免稅有上限 逾期未繳差額稅款當心受罰 最新消息 國際鬣狗日 解密斑點鬣狗的「反差萌」日常 旅遊 2026 年 4 月 27 日 群星獻唱慶佛誕暨母親節 蘭陽仁愛之家音樂饗宴、浴佛淨心 綜合 2026 年 4 月 27 日 企業轉型再加速 北市推中小企業導入計畫 最高20萬元 產經 2026 年 4 月 27 日 用愛守護用路安全 北市警交大走入身心障礙活動暖心宣導 地方 2026 年 4 月 27 日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