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取得農地違規使用 日後移轉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 墨新聞 Published 2026 年 4 月 13 日 Share 2 Min Read SHARE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向稅務局申請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取得之農地,在持有土地期間如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日後再移轉時就不能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民眾取得農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繼續作農業使用。若經主管機關查獲違規未作農業使用,務必於通知違規處分函所定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如果未於規定期限內恢復農用,或雖已於限期內改善,但之後再次發生未作農用情形,該筆農地將來再移轉時,就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請民眾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Share This Article Facebook Copy Link Print Previous Article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出 應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稅額差4倍 Next Article 南投青探號音樂節 5月1日熱力啟航 最新消息 暑假親子必訪 科工館「光之國的奇幻大冒險」開展 沉浸式互動闖關 培養孩子生活技能與拒毒力 文教 2026 年 7 月 24 日 港務公司周永暉董事長 受邀韓國濟州郵輪論壇雙場演講 擘劃亞洲郵輪新佈局 綜合 2026 年 7 月 24 日 暑假美食再升級 人氣小籠包梁食富進駐高雄大立 雙品牌開幕送好康 綜合 2026 年 7 月 24 日 25位台灣知名插畫家作品齊聚綠美圖 中市圖十週年「散步森林」展療癒開展 地方 2026 年 7 月 24 日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民眾取得農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繼續作農業使用。若經主管機關查獲違規未作農業使用,務必於通知違規處分函所定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如果未於規定期限內恢復農用,或雖已於限期內改善,但之後再次發生未作農用情形,該筆農地將來再移轉時,就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請民眾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