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今(2)日上午雲林縣長張麗善率縣府團隊北上,出席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為雲林農友權益及整體永續發展發聲,重申打破農地階級化,落實農民權益。

縣長張麗善表示,首先感謝副召集人董建宏次長領導的委員會,針對雲林縣國土計畫功能分區進行審慎的評估與討論,目前約已通過490案,然對於雲林農業大縣重中之重的農一農二劃設,仍未獲採納,也是今天出席會議的主要訴求。
張縣長說,依農業發展地區原粗糙劃設標準「整體面積25公頃以上、80%從事農業」即劃為農1下,全國重要糧倉的雲林,農地面積廣大,2021年國土功能分區圖第2階段公布時,雲林被畫設為農1的面積6萬839公頃、農2則2萬6641公頃,引起地方農民的恐慌及反彈,縣府透過20場說明會彙整各方意見,提出強烈訴求,為農民發聲,期望能將沒有農地重劃、非灌溉區範圍、淹水高潛勢區、地下水一級管制區、現區域計畫法的一般農業區、具發展的重要道路50米內等,應該由農1轉為農2,爭取將原農1的約4萬6千公頃轉為農2(調整後農1縮減為1萬4293公頃,農2為7萬2671公頃)。

張縣長指出,在現有的國土計畫法相關標準下,我們不得不依此規則逐一檢視,極力爭取農民權益,爭取農1轉農2,以降低相關的容許使用規則與強度,讓農民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即使農業部不斷講述農1農2的生態條件沒有不同、資源補助也沒有不同,但是農1農2的劃設卻已明明白白的顯示農地的階級化,限縮了農地的發展,剝削了農民的權益,我們主張特別犧牲要有特別補償,極力訴求農業權,以讓農民甘心安心放心耕作,確保糧食安全無虞。
張縣長強調,如果農1農2真的沒有不同,那何不將農1農2合併起來,以平地農地、山坡地農地、鄉村聚落農地區分,不要再有農1農2的階級化,當然也就沒有農地受到剝削與農民權益受損的疑慮,建請中央正視與支持。

副召集人董建宏次長回應表示,在符合各級國土計畫指導與通案原則下,並透過合議制度的專業審議,委員們原則予以支持的,雲林縣所提出的案件約有八成獲得委員們的支持,部分則仍待審議會說明與討論。而張縣長所提攸關農民權益與農地劃設部分,基於國家未來整體發展,包括國土安全、糧食安全跟國土保育的原則下,將在接下來的通案檢討中會同農業部跟環境部共同組成專案小組,特別針對農地劃設及農地規範部分進行討論。
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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