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家部落客專欄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靈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地方
  • 作家部落客專欄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靈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地方
法律天地

從「1600萬離婚談判」到「YT網紅分手糾紛」 律師提醒:就是沒簽好「婚前協議」

墨新聞
Last updated: 2025 年 11 月 4 日 下午 10:03
墨新聞
Share
14 Min Read
從「1600萬離婚談判」到「YT網紅分手糾紛」 律師提醒:就是沒簽好「婚前協議」
從「1600萬離婚談判」到「YT網紅分手糾紛」 律師提醒:就是沒簽好「婚前協議」
SHARE

墨新聞|記者游宏琦/高雄報導

從「1600萬離婚談判」到「YT網紅分手糾紛」 律師張奕晨:別在離婚時才後悔沒簽「婚前協議」

記者/游宏琦 專題報導

近期,兩起話題感情事件掀起網路熱議——YouTuber團體「眾量級」Andy與張家寧的分手糾紛 ,以及藝人粿粿與范姜彥豐因「王子」邱勝翊介入,爆出的「1600萬離婚談判」事件 。

(翻攝粿粿IG、家寧臉書)

看似八卦的娛樂新聞,其實牽出現代夫妻關係中最現實的課題—「愛情的盡頭,往往是法律的起點。」

(翻攝范姜彥豐、粿粿IG)

《墨新聞》這次透過專訪和府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張奕晨,希望從法律實務角度剖析,看見結婚證書以外,另一張重要文件「婚前協議」。

 昂貴的教訓:1600萬談判,本可避免?

張奕晨律師首先剖析:「這兩起事件,是『已婚』與『未婚』的完美對照組,但他們都犯了同一個錯誤:錯把感情當合約,導致缺乏事前規劃。」
以粿粿與范姜彥豐的離婚事件為例,這正是「婚前協議」最經典的應用場景。張律師指出,核心爭點在於「有責配偶」與「離婚談判金額」的攻防 。
「王子邱勝翊的出現,讓粿粿在法律上可能被視為『有責配偶』。雖然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改變了過去『有責者不准離婚』的僵局,但制度已從『不准你離』轉變成『你要付多少才能離』。」
他進一步分析:「這場1600萬元的昂貴談判,其內容(剩餘財產分配+精神損害賠償),正是『婚前協議』當初最應該、也最能處理的事。 如果婚前就已約定好,根本不必在感情破裂時,才來進行這場慘烈的金錢攻防。」

andy的youtube影片截圖

婚前協議:不是詛咒,是婚姻的「章程」

許多人誤以為婚前協議是「詛咒婚姻」,但張律師強調:「這不是為了離婚,而是為了讓婚姻走得更穩。一份完整的婚前協議,可以客製化雙方的婚姻藍圖,張奕晨律師整理出10大關鍵條款:
1.財產制度選擇:這是最重要的核心。約定採用「分別財產制」,還是維持「法定財產制」。
2.婚前財產的孳息/增值:明確約定婚前的存款、股票、房產,在婚後產生的利息、股利或增值,是否仍歸個人所有。
3.婚後收入歸屬:約定雙方的薪資、獎金,是各自所有,還是放入家庭共同帳戶。
4.家庭開銷分擔:房貸、水電、保母費、教育費由誰支付?或按比例分擔?
5.債務切割:明確約定婚前或婚後的個人債務(如學貸、卡債、創業失敗)由個人承擔,避免牽連配偶 。
6.贍養費約定:可預先約定離婚時的贍養費條件、金額,或直接「雙方拋棄」請求權 。
7.忠誠條款:即「出軌處罰條款」。可約定若發生侵害配偶權之情事時,應給付的懲罰性違約金 。
8.長輩照顧條款:約定雙方各自父母的扶養責任與費用分擔方式 。
9.保密條款:尤其對公眾人物重要,防止一方對外洩露協議內容或婚姻隱私 。
10.日落條款:可約定此協議在婚姻持續N年後(例如10年)自動失效,代表雙方關係已趨穩定 。

(圖/翻攝自王子IG)

「離婚協議」是最後的停損點
張律師坦言,若錯過了簽署婚前協議的黃金時機,當婚姻不幸走到盡頭,一份清晰的「離婚協議」就是最後的停損點。
「它不是報復的武器,而是避免彼此再度受傷的界線。」

他指出,離婚協議的許多內容,其實就是在「補做」婚前協議該做的事。其中,有我5大條款在離婚時格外重要:
1. 財產清冊與分配:明列所有資產、保單、退休金帳戶與歸屬方式。
2. 債務劃分:分錢也要分債,避免未來代償風險。
3. 加速條款:若約定分期給付(如1600萬分期),必須約定「若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否則對方違約一次,你就得告一次 。
4. 子女教育:除了扶養費,更要具體約定大學學費、才藝費的分擔比例與期限 。
5. 保密條款:避免離婚後雙方持續在媒體或社群放話,造成二度傷害 。

張奕晨律師

「離婚協議是理性告別書。簽下的不只是金額,更是雙方的尊嚴與未來的自由。」—張奕晨律師

在愛中保持清醒,才是成熟的開始張奕晨律師

張律師,最後總結:「Andy的商業爭奪,與粿粿的1600萬離婚談判,都是因為『事前沒規劃』而付出的昂貴代價。」
現代伴侶關係已不只是情感結合,更是一場法律共生。學會在愛中談權益、簽署婚前協議,不是詛咒婚姻,而是理性的保障。

受訪律師/張奕晨
高雄和府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高雄市菁英飛雁創業育成協會(新住民法律顧問)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從「1600萬離婚談判」到「YT網紅分手糾紛」 律師提醒:就是沒簽好「婚前協議」

Share This Article
Facebook Copy Link Print
Previous Article 【台灣法語譯者協會-法國巴黎銀行翻譯獎】非文學類名單公布 陳太乙譯作獅鷲出版《音樂》再入圍  【台灣法語譯者協會-法國巴黎銀行翻譯獎】非文學類名單公布 陳太乙譯作獅鷲出版《音樂》再入圍 

最新消息

【台灣法語譯者協會-法國巴黎銀行翻譯獎】非文學類名單公布 陳太乙譯作獅鷲出版《音樂》再入圍 
【台灣法語譯者協會-法國巴黎銀行翻譯獎】非文學類名單公布 陳太乙譯作獅鷲出版《音樂》再入圍 
文教
2025 年 11 月 4 日
縣長許淑華走訪南投市6學校 同意投資教育1,643萬餘元
縣長許淑華走訪南投市6學校 同意投資教育1,643萬餘元
文教
2025 年 11 月 4 日
中埔排水溝驚傳人體斷肢 警消到場發現竟是樹枝
中埔排水溝驚傳人體斷肢 警消到場發現竟是樹枝
綜合
2025 年 11 月 4 日
媽祖繞境上阿里山 邀全國遊客體驗嘉義山區美景與在地風味
媽祖繞境上阿里山 邀全國遊客體驗嘉義山區美景與在地風味
旅遊
2025 年 11 月 4 日

copyright © more-new.tw 墨新聞

Welcome Back!

Sign in to your account

Username or Email Address
Password

Lost your password?